督办事项:7个工作日内清除制梁厂场地上的假树苗,确保制梁厂施工建设。
督办事项进展情况:7天任务4天完成。
5月5日,白玉仁副市长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要求绥德县要在7个工作日内清除制梁厂场地上的假树苗,确保制梁厂施工建设。
绥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晚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从5月6日开始,绥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十里铺等村的村民家中,耐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经过3天思想工作后,5月9日上午,县直机关干部和制梁厂职工500多人现场清除假树苗,对极个别闹事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清除假树苗行动进展顺利,到上午11时许全部清除完毕。
绥德县委县政府处置这一问题的后续工作:
1、 继续做好村民思想工作;
2、 安排专人,认真接待上访人员;
3、 采取措施,确保制梁厂工作环境;
4、 4.对在假树苗问题上有一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