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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作者:   文章来源:市效能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06

 

      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市行政效能办要把新闻媒体关于我市存在问题方面的报道,及时报告市政府。据此,市行政效能办研究决定:

1、落实责任,由市行政效能建设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固定专人,由贺艳芬、郝雅娜等二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固定设备,配备2台电脑,由贺艳芬、郝雅娜同志各用一台。

4、时间要求,贺艳芬、郝雅娜二同志采取值班制等办法,全天候工作,对各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5、报告形式,以《榆林市行政效能建设信息中心新闻媒体信息专报》的形式,由贺艳芬、郝雅娜二同志直报市政府秘书长张北平。

领导批示
办理情况
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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