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2008年第6次常务会。应到会31个部门,实到会31个部门。
到会的部门中,有1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未参会,其中请假的8个部门:市工商局、规划局、经委、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委、人事局;未请假的2个部门:市中行、地税局。
根据市政府和市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会风会纪有关规定,经市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市中行、地税局予以效能提醒:按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要求参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如不能参加,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如不请假,由市效能办予以提醒,提醒3次(包括3次)以上,由市效能办建议市责任书考评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项目中减1分;同时给中省驻榆单位,报送《中省驻榆单位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反映》。
请市中行、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在3个工作日(4月16日——4月18日)内,将自己未请假的原因书面报告市政府办、考评办、效能办。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