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2日下午15时,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接到子洲县货运司机张峰投诉,称自己来到榆阳区运管所办理货运手续,该所办证大厅和货运股工作人员相互推委,不予办理。接到投诉后,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发现投诉情况属实,且该所办证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后在我中心工作人员的督办之下,榆阳区运管所才将张峰的货运手续办理好。
榆林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认为,榆阳区运管所作为政府窗口单位,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且办事效率差,有损政府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榆
阳区运管所予以批评通报,同时要求该所以此为鉴,认真整顿机关作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整顿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11月14日至16日)报榆阳区交通局,抄报市政府行政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