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15期
榆林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
市环保局致函定边、靖边两县政府
要求限期解决揭盖井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井市长在市效能办第10期《督办专报》上批示的精神,市环保局于7月31日致函定、靖两县人民政府,要求限期解决揭盖井环境污染问题。
函件指出:定边、靖边两县境内的揭盖井管理比较混乱。有人生产,没人管理,更没人治理,污染隐患严重。井场利用渗坑排放含油污水,每个井场都有一到两个黑土坑油池,井场内随处可见落地原油、油泥,有的还利用土坑存放原油,整个井场环境非常恶劣;废弃油井无人管理,井场内报废的抽油机、破烂的储油罐、存放含油废水的土坑、乱堆乱放的油泥,还在继续污染着环境,可井场已找不到负责人,对废弃油井的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根据存在问题,函件要求定、靖两县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揭盖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尽快制定揭盖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关的关,该治的治,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任务。
对目前仍然利用渗坑排放含油废水和随地掩埋散落原油的揭盖井场一律停产整改,供电部门停止供电,用柴油机发电的井场对柴油机予以暂扣。对废弃井场,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废弃井场处置方案,妥善处理油泥、油渣和被污染的土壤,拆除设备,恢复地貌。
函件指出,市环保局将联合市行政效能办、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揭盖井整治情况进行督察督办,10月上旬进行验收,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的责任。
报送: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
抄送: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工作部门、中省驻榆各单位、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本办各副主任、各科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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