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省政策 本市规定 会议文件 领导讲话 效能动态 效能论坛 专题报道
站内搜索
请选择:
关键字:
最新文章
榆林市2008年民生八大工程工作情
新建路、湖滨路重点建筑整治任务
八大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
市效能办、公安局在定边县调查石
榆林市“双创”办关于整治新建路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百项主要任务
李书记包抓两条街“双创”工作每
2008年榆林市环保十项重点工作任
关于步行街、新建路“双创”专报
王长安副市长强调要建立煤矿安全
榆林八件实事改善民生 让人民群
关于店塔等区域煤炭运销监控管理
关于“揭盖井”回收问题:1、在
关于对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整治工
积极落实“严管一条街”管理人员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
市效能办督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靖边县杨米涧乡郝渠则小学操场被
督办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
有群众反映,307国道吴堡段有10
图片新闻
2008年榆林市环保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2007年11月25日 星期日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主页>重点工作>列表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百项主要任务分解
作者:   文章来源:榆林市电子政务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13

  编者按:为了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市政府把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四大类100项具体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现予印发。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夯实责任,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对每一项牵头工作要排出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抓进度,抓协调,抓督查。各主要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尽心尽力,主动完成和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季度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和市政府沟通,切实做到上传下达。市政府将把《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方案的落实作为今年督查考核工作的重点,并将其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和行政效能办要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方式分阶段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

 

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调控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达到880亿元,增长20%,县域生产总值平均规模达到73.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00亿元,增长26.1%;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3.5亿元,增长26.7%。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35亿元,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0亿元,增长15%。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上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一、加快“两基地、一中心”建设,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一)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基地,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1、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1)建设以长城沿线靖边、定边、榆阳、横山、神木为重点的羊子、生猪生产基地,羊子饲养量达到900万只、生猪260万头。(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畜牧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

2)建设以黄河沿岸佳县、吴堡、清涧为重点的优质红枣基地,开展100个村的红枣“一村一品”工程建设,完成红枣低产园改造10万亩、有机红枣基地建设10万亩,优质红枣面积达到180万亩,红枣稳产20万吨以上。(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林业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3)建设以白于山区定边、靖边、横山为重点的优质马铃薯生产基地,优质马铃薯面积达到300万亩。建设以南部丘陵沟壑旱地为重点的名优小杂粮生产基地,绿豆、杂豆、荞麦等名优小杂粮面积达到320万亩。建设以长城沿线靖边、定边、榆阳为重点的高产玉米基地,地膜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建设以靖边、定边、榆阳、绥德、清涧、米脂为重点的蔬菜生产基地,大漠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建设以长城沿线风沙草滩地区为重点的良种繁育基地,引进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瓜菜新品种,制种基地面积达到60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4)建设百万亩优质果桑基地和中药材生产基地,果桑面积达到150万亩,以黄芪为主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商务局)

2、投资8856万元,启动建设17个现代特色农业科技服务项目。

1)选择50个不同地类、品种进行防治红枣裂果、大扁杏晚霜冻研究试验,选择盛果期大扁杏1万亩进行物理和化学方法试验。(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林业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2)建设1000亩马铃薯超高产示范基地;实施玉米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田2万亩。建立名优杂豆、谷子、糜子、荞麦种子提纯复壮基地1.15万亩,繁殖品种10个。引进示范国内外瓜菜新特品种,试验示范面积1000亩,申报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30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3)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2.2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4)建设农垦良种养殖场10个。(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垦服务总站)

5)建设设施农业、沼畜养殖和太阳能、风能利用、节水农业示范区。(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市畜牧局、农综办、水务局)

6)补贴马铃薯生产机械、玉米机械化生产机具。(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机服务中心)

7)启动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建设动物产品安全综合检测检验室,对全市肉、蛋、奶及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畜牧局)

8)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启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12个市场快速检测室,配置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仪器设备购置。(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9)建设市植保站标本室和病虫害检测实验,启动建设12县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体系,组建12个应急防治专业队。(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市林业局、畜牧局)

3、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个、200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市畜牧局)

4、指导组建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个,引导发展家庭农牧场,加大对4个省级龙头企业和 4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市乡企局)

5、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建设定边、靖边马铃薯、蔬菜专业批发市场,绥德、米脂小杂粮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工商局、供销社)

6、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强对地方名优农产品产地保护、商标注册和广告宣传,积极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农产品展销会,打造和增强榆林薯业、大明绿豆、大漠蔬菜、榆林杂粮等特色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分管领导:白玉仁、王长安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工商局)

7、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投资2亿元,完成260个重点村建设任务,实现10万人脱贫;投资1000万元,重点建设1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1000个推进村。(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发办、农业局)

8、认真开展“千企帮带”、“百村示范”、“十村样板”活动,新启动新农村建设重点示范村168个。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活动,抓好万名干部下乡包建新农村工作。(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继续抓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培训青年农民26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分管领导:王长安、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农发办)

(二)加快能源化工基地“两区六园”建设,打造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10、完成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对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吴堡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争取省上批复府谷煤电化载能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能源基地增值园区总体规划,完成榆神煤化学工业区控制性详规、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生活基地规划等专项规划。完成靖边煤油气综合利用产业园区、榆横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和渣场、吴堡煤焦化区、府谷煤电化载能区、佳县盐化工区的规划环评编制。(胡志强市长负总责,万恒副市长具体负责,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规划办、综合办、项目办以及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煤炭局、国土局、环保局、盐务局、规划局、资源勘探公司)

11、深入研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配套政策和省、市级管理部门权力下放政策,制定出台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理顺园区市、县区利益分配机制。(胡志强市长负总责,万恒副市长具体负责,牵头部门:市编办、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综合办、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启动园区现代管理,全面推行“五个一体化”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新型能源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加快发展后续产业和非能源产业。(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综合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建成采兔沟水库,府谷岩溶水、黄河漫滩水打井19口。开工建设王圪堵水库、定边引黄二期和榆阳区香水供水工程。(分管领导:王长安、万恒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发改委、水务局、水务集团、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项目办、引黄局)

14、开工建设佳县盐化工区、吴堡煤焦化工区、靖边煤油气综合利用产业园3个工业园区进场道路,榆横铁路专用线和榆横煤化工区1号、2110千伏变电站。(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项目办、市交通局、林业局、供电局、供电公司、铁路办)

15、加快建设榆神高速公路、太中银铁路、西包铁路复线,做好榆绥、神府、榆佳高速公路和绥德铁路枢纽站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发改委、国土局、铁路办)

16、年内建成锦界煤电一体化二期、清水川煤电一体化一期、庙沟门煤电一体化一期、兖州煤业60万吨甲醇、卓越能源化工15万吨醋酸等7个项目。新开工兖矿100万吨煤间接液化、榆横电厂、府谷郭家湾煤矸石电厂、30万吨合成氨及52万吨尿素等20个重大项目。(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发改委,责任部门:市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综合办、项目办、经委、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推进神华陶氏煤化工、神华沙索煤液化、府谷段寨电厂、榆林经济开发区100万吨聚氯乙烯等23个重大前期项目,力争6个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国土局、林业局、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综合办、项目办和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抓好榆林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建设,加快推进已入园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新引进12个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责任部门: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综合办、项目办、市发改委、经委、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陕蒙晋结合部中心城市,打造现代服务产业集群。

19、严格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搞好铁西新区、新机场区域控制性规划、10片区旧城改造修建性详规、榆林城市景观规划的编制工作和环城高速规划设计,全市详规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规划局)

20、投入10.8亿元,着力推进新闻大厦、体育中心、科技馆、档案馆、大剧院、会展中心、文化广场等21个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启动铁西区生活基地、中心商务区、平房片区、行政中心区、城市生态公园的开发建设。(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投公司、城建局、规划局、国土局、林业局、榆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完成长城南路、建榆路、桃源路、金沙南路地下管网及路基工程,完成长城南路大桥主体工程,建成望湖东路、延寿路、建设路;启动建设榆阳中路、校场路、怀德路、新四路、育才东路。完成保宁路、文化路、常乐路3条道路主车道改造和航宇路、文化路等5条道路人行道及巷道硬化改造任务。建设恒安路、银沙路东山集中供热管网,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建成马家峁至城区输气复线工程,新增用户1万户。开工建设银沙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继续实施城市亮化绿化工程。(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22、建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城建局、环保局)

23、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推进市场化运作,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城投公司、城建局)

24、做好全市旅游专题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评审及旅游资源的整合工作。开发长城游、黄河游两条旅游线路,建设大漠、黄土两个风情园,做好红碱淖、白云山、统万城、镇北台和红石峡等重点景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加强宣传促销,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旅游局、文化局)

25、建设以榆林为枢纽,神木、靖边、绥德和六大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一批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26、加强市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双创”办)

27、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增加市县两级原粮和成品粮油储备,稳定市场粮食价格,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粮食局)

28、加大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以及扩大消费项目的信贷支持,组建成立榆林城市银行,推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平台建设。(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乡企局、银监局、人行)

29、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投资10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面积5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社会化,全年新增物业服务小区20个、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覆盖面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25%。(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房产局)

30、加强和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李统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31、制定二街景观整治规划,以二街综合治理先行示范带动,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窗口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及其他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双创办”,责任部门:市城建局、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

32、建成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环保局)

3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实施“畅通”工程,更换新型公交车辆36辆,开辟公交线路2条,更新新建停车站点228个,建设公交专用通道2条,新建火车站公交停车场、公交调度大楼。(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城建局)

34、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区禁烧烟煤工作,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对供热盲区的92台燃煤锅炉进行天然气改造,对纳入集中供热的南郊供热区、西沙南区、西沙北区、金银沙区的163台燃煤锅炉予以拆除。(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城建局、榆阳区人民政府)

35、逐步将“双创”工作向县区、乡镇和村庄延伸,今年先行启动11个县城的“双创”工作。(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双创”办)

36、榆林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280天。(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双创”办)

37、投资2.79亿元,建设榆林市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地理信息系统、综合市情电子地图系统、电子政务安全认证平台、市委电子政务工程、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安全生产数字化、城市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化、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字化、交通管理数字化工程等10大工程项目,年度完成投资1.61亿元。(胡志强市长负总责,各位副市长归口负责,责任部门:市信息办等各相关部门)

(四)着力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区域竞争能力。

38、做好榆神煤炭公司等7户市属企业改制和资产整合工作,完成榆林第二毛纺织厂、榆林市羊绒分梳厂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改制,完成省属下划企业吴堡氮肥厂依法破产工作和市药材公司“双置换”退出国有序列改制工作,完成剩余县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妥善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鼓励和支持效益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上市,加快发展,重点推进榆天化、榆林矿业集团上市工作。(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39、建立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的管理。(分管领导:李统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国资委、财政局)

40、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制订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等五个配套性文件。支持民营、外来资本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振兴毛纺、制革、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经委、乡企局)

41、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5000万元,用市场机制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融资难等问题。(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乡企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42、组建煤炭、农产品等行业商会,利用国家资本,开发培育民间资本市场。(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43、安排专项经费1亿元以上,扶持南部县资源勘探及转化利用。规划发展南部煤、盐化工、油气、石材、红枣、畜牧、生态、旅游文化、劳务和物流十大产业。(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

44、加快南部县资源勘探步伐,全面启动盐产业开发。(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资源勘探公司、华奥盐田公司)

45、认真贯彻执行《榆林市扶南项目与资金管理意见》,从项目的选择、安排、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抓好项目管理与监督。积极探索南北联动机制,促进南北协同发展、区域合作共赢,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南部办)

46、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围绕能源、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产业链、产权招商,利用外资直接投资20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200万美元。积极参加“中国陕西—日本合作周”、香港国际美食节活动和京、沪、粤、港陕西经贸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谢胜喜、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招商局、商务局、贸促会)

47、争取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开展大型招商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二届“西洽会”、杨凌农高会等重大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加强与北京宣武区、河北沧州市和我省西安市三个友好城市的联络,确保在项目的对接交流和区域经济合作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分管领导:谢胜喜、白玉仁、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发改委、招商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

48、认真组织好榆林第三次招商引资洽谈会、第七届西部煤炭及采矿业博览会。(分管领导:谢胜喜、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招商局、贸促会、煤炭局)

二、全面推进社会事业,促进协调发展

(一)全面推进科技创新。

49、认真实施“61211科技创新工程,组织实施4个重大专项,支持8个产业化项目、6个工程研究中心和8个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做好“两大专项”、“十大课题”研究成果应用推广,重点抓好红枣节水示范、洁净兰炭生产、金属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科技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和沙地林业科技产业园的立项和建设。(分管领导:王长安、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农业局)

50、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作,建立产学研联合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以色列等国际合作项目。(分管领导: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51、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乡企局)

52、北六县区科技开发经费要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南六县达到1%以上,市本级科技三项费投入达到2000万元。(分管领导:兰新哲副市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

53、抓好以科技特派员为主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家大院试点工作。加强科技项目的立项和评审工作,组织鉴定评议科技成果20项,申请专利60项。加强知识产权和地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科技之春宣传月”和“科技活动周”。(分管领导: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54、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积极推进靖边、定边“双高普九县”工作,完成米脂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和榆阳、米脂“普实”验收工作。全市初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完成横山、定边等7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神木、府谷、靖边37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3个在建项目的扫尾建设和验收工作。(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55、继续加快榆林城区中小学建设步伐,缓解上学难问题。(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榆阳区人民政府)

56、提高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达到250元、初中达到385元。(分管领导:刘建胜副市长,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教育局)

(三)抓好特色文化大市建设。

57、完成梅花楼东西厢房维修工程。继续实施红石峡东土山崖砌护题刻工程、榆林南城墙修复工程和南门楼复建工程。继续实施“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工程。建设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共5个。启动统万城申遗工作。做好国家级代表作《榆林小曲》、《陕北秧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建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文化局)

58、启动榆林东山“四寺一庙”保护工程。(分管领导:兰新哲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宗教局)

59、重点做好榆林文化艺术中心和榆林博物馆、榆林民俗博物馆建设前期工作,榆林民俗博物馆年内开工建设;全面维修改造榆林剧院。推进镇北台文化广场、红石峡旅游服务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文化局)

60、完成陕北歌舞剧《米脂婆姨绥德汉》的创作排演工作,参加陕西省第五届艺术节,办好第三届榆林旅游文化艺术节。完成市汉化像石博物馆布展、陈列等工作,年内对外开放。(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文化局、旅游局)

61、加大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力度,创造条件,促进市艺术学校增设专业,扩大办学规模。(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文化局、人事局、财政局、编办)

62、加大新闻出版市场整顿力度,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黑网吧。(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

(四)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63、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传染病、地方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防控水平。全面启动县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和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成第一医院榆林分院建设任务,启动建设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64、加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做好碘盐专营配给,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覆盖面达到95%以上。(分管领导:井剑萍、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盐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6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做好社区首诊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分管领导:井剑萍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卫生局、民政局)

(五)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66、抓好2007年已列项目和在建国债项目的落实,完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大楼建设工程。年内12个县达到国家或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标准,10个村达到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100个村达到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创建标准,其中有30%的家庭达到计划生育新家庭创建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分管领导:白玉仁副市长,责任部门:市计生局)

三、突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

(一)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67、职业教育工程: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支持发展社会办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5万人。力争开工建设榆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训基地,启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推进靖边、定边两县职教中心“国家重点学校”和神木县职教中心“国家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开工建设绥德职教中心。

68、就业与再就业工程:投资7534万元新建7个、扩建6个人力资源市场,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成投资200万元;加强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年底基本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基本服务功能完善。充分依托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大项目,拓展产业增值项目,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城镇新增就业人口1.7万人。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全年技能培训12万人次。

69、社会保障工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制度性全覆盖,力争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7.8万人。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力争达到90%。新建榆阳、神木、米脂、吴堡四县区县级中心敬老院,新建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10.5%。将年收入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年保障农村低保27.8万人,城市实现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人数达到7600人,使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0、公共卫生工程:投资2163万元,建设县级医院2所、县级中医院1所、县级妇保机构1所、乡镇卫生院33所;建成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71、住房保障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全市投资4.5亿元,建设经济适用房40万平方米。榆林城区实施“1112安居工程,开工建设金苑小区一期工程和金沙小区二期工程,年内力争解决2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建廉租住房3.55万平方米,解决710户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9329户低保家庭申请货币补贴的,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完成4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改造任务,2248户倒塌房的恢复重建。

72、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投资4930万元,易地搬迁移民1348户、6416人。继续打好吃水攻坚战,投资1.77亿元,解决农村5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重点解决白于山区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投资2.4亿元新建通村油路1000公里,投资2.8亿元完成通达工程2800公里。建设沼气池2.3万口,推广太阳能灶2万个,风力发电100户。投资480万元完成48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维修改造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基本解决剩余147个无电村的用电问题。

73、公益性文体工程:建立市本级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项目,开通定边、横山数字电视信号,恢复定边、佳县、米脂、清涧等4个县的广播电台,新增地方广电节目传输项目。加快推进“村通电话”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完成全市3976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继续推广UNDP信息扶贫模式和电子农务,新建50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40个。新建2个全民健身广场、12个全民健身辅导站点;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54个,实现全市农村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农民健身工程。

74、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城乡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和村民文化、体育、广电、卫生、计生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490万元,完成12县区33个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投资2880万元,实施160个建制村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

民生八大工程由胡志强市长负总责,各位副市长归口负责,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市政府将以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目标任务。

(二)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75、做好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工作,完成《榆林市循环经济试点市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及报批。(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经委、环保局、城建局、石化局、煤炭局、科技局)

76、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包括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经委、环保局、石化局、煤炭局、科技局、城建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

77、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财政激励机制。加大城市中水回用及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切实用好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抓好50个重点能耗企业和北元化工、神东电力、榆林炼油厂三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新上项目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80%。(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经委)

78、积极开展政府节能示范工程,年内完成1-2家政府机关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79、配合省上编制全市生态工业园总体规划,编制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推进榆横煤化工区、榆神煤化工区、锦界工业园申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工作。(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综合办、市环保局、经委)

80、加快淘汰和改造电力、建材、化工、兰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着力培育年产60万吨以上兰炭企业,逐步关停小油机和5万千伏安以下的凝汽式燃煤小机组;逐步淘汰立窑等落后的水泥生产能力;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炉、100立方米以下的铁合金;淘汰达不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和安全标准的小煤矿;突出抓好电力、煤炭、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50户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现每万元GDP能耗2.176吨标准煤,降低4.2%;每万元GDP电耗2125.72千瓦小时;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4.5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3%。(分管领导:井剑萍、王长安、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经委、环保局、煤炭局、石化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

81、继续实施“三北”四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完成造林56.8万亩,完成“三个百树”1000万株。(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82、全面加强封山禁牧、舍饲养畜,推进“草羊双千万”工程,完成人工种草100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畜牧局)

83、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作,丘陵沟壑区大力实施集雨窖灌、淤地坝建设、宽幅梯田和中低产田改造,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加固病险水库4座,新修、补修加固淤地坝1000座;风沙草滩区大力发展节水型基本农田,完善配套设施。(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发改委、林业局、水务局、农发办)

84、搞好煤炭资源整合,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制订煤矿塌陷区治理规划,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国土局、煤炭局、发改委)

85、结合土地调查,开展造地运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1462.4万亩,基本农田保持面积1094万亩。(分管领导:王长安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三)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86、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年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制定《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推广HAN阻隔防爆、煤矿远程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和GPS等先进安全技术的应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杜绝发生10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310人,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35以内。(分管领导:万恒副市长,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煤炭局等相关部门)

87、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制,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和信访信息网络系统,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逐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改善信访工作环境和设施条件。(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信访局)

8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黄赌毒丑恶现象,加大打黑除恶力度,深入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整治,建立“严打”整治长效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建“平安榆林”。(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四、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能力

89、深入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不断深化对市情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发展环境的认识,不断破除制约改革开放的体制束缚,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认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0、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1、积极探索以重大项目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绩效预算、绩效评估、行政问责“三位一体”管理创新。(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2、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公共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应急处置平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3、继续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监察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4、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促进政府工作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做好全国行政效能监察试点工作。(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监察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5、围绕“两基地、一中心”建设,制定关于国有资产收益、地表塌陷治理等50项规范性文件,规范中省企业税费管理和市县利益分配机制。(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96、加强财税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积极探索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调整财政投资结构和方向,全面提高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确保民生八大工程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需求。建立阳光财政,加强和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分管领导:胡志强市长,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97、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8、全面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兑现办法和激励机制,对政府年度重大工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99、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构建完善、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效能监察,严肃查处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切实防止以权谋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监察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100、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完善公务员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开放的人才选用机制,认真落实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分管领导:李统计常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人事局)

领导批示
办理情况
回复情况
相关信息:
·市政协副主席赵建国一行赴交警支队督办
·积极落实“严管一条街”管理人员协管人
·关于对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整治工作进行
·八大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
返回首页 | 走进榆林 | 公众服务 | 网上办公 |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榆林市行政效能协会  
联系电话:0912-3884688 邮编:719000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  陕ICP备05008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