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整治工作
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榆阳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5月21日下午,市委书记李金柱、市人大副主任曹世玉、郭彦强、市政府副市长刘建胜视察了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整治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政治推进会,对整治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新建路、湖滨南路年内达到省级“双创”标准。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双创”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委督查室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双创办、市效能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步行街、新建路、湖滨南路、长城路、210国道等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2008年6月2日—6日
二、 督查内容
1、《榆林市双创办关于整治新建路街道景观的通知》(榆政创办发【2008】13号)贯彻落实情况;
2、步行街建设情况。包括两侧商业店铺整治、剩余单位和住户改造、功能区域规划、 管理制度、交通管制等工作情况;
3、国道过境线两侧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情况;
4建材市场、废品收购站、汽车修理厂的搬迁工作情况。
三、 组划安排
督查活动分2个小组进行,没个小组由5人组成。
第 一 组
组 长:康爱军 市委督查室主任
成 员:李亚军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科员
乔 峰 市委督查室科员
高志军 市效能办督查科主任
王景川 市双创办督导一处干部
督查部门:军分区,市检察院、市中院,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药监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手工联社,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分行、建设银行榆林分行
第 二 组
组 长 张锦春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 组 长 李 峰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杰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科员
刘增海 市双创办督导一处处长
张 欢 市效能办督查科干部
督查部门:榆阳区政府,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执法局、市商务局、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区文化局、区水利局、区农机局、区双创办、区轻工局、区饮食服务公司
四、 督查要求
1、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自觉接受督查组的督促检查。督查组将先进行现场察看,请榆阳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准备。
2、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形成事实准确,观点鲜明,言简意赅的汇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3、 督查结束后将形成综合汇报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
4、 各级各部门要没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市,我们将随时进行跟踪督查。
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