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省政策 本市规定 会议文件 领导讲话 效能动态 效能论坛 专题报道
站内搜索
请选择:
关键字:
最新文章
新建路、湖滨路重点建筑整治任务
榆林市“双创”办关于整治新建路
李书记包抓两条街“双创”工作每
关于步行街、新建路“双创”专报
关于对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整治工
积极落实“严管一条街”管理人员
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2007年11月25日 星期日
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图片新闻
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2007年11月25日 星期日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主页>重点工作>双创>列表
榆林市“双创”办关于整治新建路街道景观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市效能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21

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市政府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榆林市“双创”工程湖滨南路--新建路景观整治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新建路的街景进行全面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全面规范街道景观,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年内达到省级“双创”标准,并把此街道打造成榆林城区“双创”样板街。

二、整治范围

新建路、湖滨南路(榆阳中路—红山路),全长2900米。

三、整治时限

2008520日—— 1031日,11月验收。

四、任务分配(见附表)

五、验收标准

(一)《陕西省卫生城市检查标准》。

(二)《榆林市“双创”工程湖滨南路、新建路景观整治规划》。

六、工作要求

(一)各任务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照“谁所有、谁维护、谁管理、谁治理”的原则,认真研究,拿出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二)规划、城建部门要按照《街景规划》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三)市公安局、市城建局是这次整治工作的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各任务部门、单位的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宣传部门要按照“双创”工作“一车四线”保障制度要求,做好此次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

(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要周督查、月检查、季考核,定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双创”办10月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把此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双创”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对工作仍然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榆林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榆办发[200676号)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领导批示
办理情况
回复情况
相关信息:
·积极落实“严管一条街”管理人员协管人
·关于对步行街、新建路景观整治工作进行
·关于步行街、新建路“双创”专报
·榆林市“双创”办关于整治新建路街道景
返回首页 | 走进榆林 | 公众服务 | 网上办公 |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榆林市行政效能协会  
联系电话:0912-3884688 邮编:719000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  陕ICP备05008094号